努力积聚社会力量 推进老年事业发展
发表时间:2009-3-27 15:14:04    阅读次数:159次

(无副标题)
 

努力积聚社会力量   推进老年事业发展

 

县政协委员  爱心养老护理院院长    孙燕

 

滨海县是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老年人口占了较大的比重。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二是老龄人口地区分布不平衡,城乡差别大;三是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时间差,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

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我的建议是:

1建立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阶段,建立健全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乃是可行之举。建议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环境下,扩大和加强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解决弱势群体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用于老龄事业的公共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保障全体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对少数特困老年人更要给予关怀,真正树立负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2、完善政策导向机制,促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发展。政府要出台一些有利于促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如制定免税政策和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养老福利机构,鼓励民营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有识之士投资兴办适合百姓养老助老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养老院、托老所和老人服务中心,并制定必要的管理规范和评估标准,以引导养老事业持久健康发展,还要制定有利于开发老龄市场的政策。发展老年卫生保健服务业、老龄家政服务业、老年生活用品制造业、老年旅游娱乐业、适应老龄化特点的房地产业等,改善老年人健康保障和居住静养的生活质量。要以社区为中心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就近方便的服务空间。

3、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敬老养老文化和法律体系。建议县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积极履行法律职能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走出一条适应滨海县情的社会发展之路。一要加快地方立法规范进程;二要制定有力度、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三要兼顾城乡老年人口,确保社会公平;四要加强执法监督,从而使老龄工作走上法制建设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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